本公司及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5年10月18日以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05年10月25、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一致药材公司改制的议案》。
    董事会批准属下深圳市一致药材公司改制为有限公司。存续公司名称为:深圳市一致药材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为准)。股东及出资为:深圳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药材公司的评估值出资,由原出资人民币400万元调整为540万元,占90%股权;深圳市制药厂以现金人民币60万元出资,占10%股权。存续公司注册资本6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不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交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深圳市制药厂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交通银行深圳分行东兴支行申请金额为伍仟万元人民币、期限为壹年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意由深圳市制药厂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深圳市制药厂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深圳中心区支行申请金额为伍仟万元人民币、期限为壹年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意由深圳市制药厂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