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4年12月28日接控股股东国药集团医药控股有限公司来函,函称:经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同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国药集团医药控股有限公司已正式更名为"国药控股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深圳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