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根据深圳市国资委《关于成立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决定》(深国资委[2004] 223号),深圳市三家资产经营公司(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深圳市商贸控股公司、深圳市建设控股公司)已于2004年10月合并重组为新成立的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二、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已于2004年2月18日将所持本公司股份(124,864,74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3.33%)全部转让给国药集团医药控股有限公司(详见2004年2月20日的《证券时报》和《大公报》),上述三家资产经营公司合并重组事项不会对本公司国有股份转让造成影响。股份受让方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工作尚在进行之中,本公司将根据股份转让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