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1年9月28 日上午在东 湖宾馆举行,会议应到董事13名,出席及授权出席董事13名,2 名监事列席了本次 会议。会议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解聘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并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01 年度核数师的议案;
    董事会决议解聘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并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国内 会计标准审计公司2001年度财务报表及2001年度1~9月财务报表,此外,还将聘请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相应的咨询顾问服务。根据有关规定,上述事项将报 请下一次股东大会追加确认。
    2、关于成立深圳市万科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的议案
    董事会决议注册成立深圳市万科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该分公司为深 圳市万科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在北京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深圳市万科物业发展有限公 司北京经营管理本部将相应撤消。
    3、关于徐刚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鉴于公司将所持万佳股权转让给中国华润总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合同已正式生 效,根据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必须″三分开″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徐刚先生辞 去副总经理职务,并向徐刚先生多年来为公司作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2001年董事会通讯表决通过,公司完成了天津玻璃厂项目开发协议的签署, 该地块位于天津市区南部河西区天津玻璃厂原址,总占地面积约525亩。 该项目拟 于2002年动工,分四年开发,总建筑面积为31.6万平方米,其中可销售住宅面积约 31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