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于2001年4月2日以通讯方式表决通过:
    1.关于成立长春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决议
    为进入长春市场开发住宅项目,董事会决议成立长春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本公司直接持股95%,间接持股5%;
    2.关于成立南京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之决议
    为开发南京莫愁湖畔投标地块,董事会决议成立南京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注册 资本5000万元,本公司直接持股95%,间接持股5%。
    3.关于武汉四季花城项目立项之决议
    本公司附属公司武汉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于4月3日与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正式 签署土地转让协议,开发位于武汉市西北部东西湖区内住宅项目。 该项目总占地面 积约121万平方米。第一期开发鑫桥地块28万平方米,计划分五期开发,2001年8月开 工,2004年开发完毕。
    特此公告
    
承董事会命    秘书 肖莉
    谨启
    2001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