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董事会决议及授权,召开公司2005 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情况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63 号万科建筑研究中心一楼
    2、 会议时间:2006 年5 月30 日(周二)上午10:00 起
    3、 召集人: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
    4、 表决方式:现场表决
    二、 会议议程
    1、 审议2005 年度董事会报告
    2、 审议2005 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 审议关于聘请2006 年度核数师的议案
    4、 审议2005 年度监事会报告
    5、 审议关于提取“企业公民”专项建设费用的议案
    上述5 项议程的详细情况,请见3 月2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 年度报告摘要》及“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6、 审议关于建立首期(06~0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4 月2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期(06~0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
    7、 审议关于继续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4 月25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8、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4 月25 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补充修改稿》。
    9、 审议2005 年度利润分配、分红派息预案
    详细情况请见3 月2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 年度报告摘要》及“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出席会议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于2006 年5 月19 日下午收市时登记在册,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均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届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股东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登记时间:5 月22 日至5 月29 日之间,每个工作日上午9:00—下午17:30,以及5月30 日9:00-10: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深圳福田区梅林路63 号万科建筑研究中心董事会办公室;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超过半天,公司将为与会人员提供午餐。
    电话:0755-25606666-295
    传真:0755-25531696
    联系人: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18049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二零零五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_____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票帐号: 持股数: A/B 股
    委托日期: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可作出表决指示。
    如果委托人未作表决指示,受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六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