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截止一九九六年五月二十日办公时间结束时登记出席原定于一九九六年五月二十五日举行的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股东例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股份不足公司总股本的50%,故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股东例会将延期至一九九六年六月十八日(星期二)下午二时起在深圳市富临酒店三楼宴会厅举行,讨论并酌情通过的议案不变,即
    (1)董事会一九九五年度工作报告
    (2)一九九五年度经审核报表及审计报告书
    (3)一九九五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方案
    (4)监事会一九九五年度工作报告
    (5)选举董事
    (6)章程修改方案
    (7)聘请一九九六年度核数师
    附注:
    1、出席资格
    于一九九六年五月二十四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有资格出席或委派代表出席本届股东例会,行使投票表决权。委托人需填写授权委托书。本通告后附有授权委托书。
    2、交回授权委托书和出席登记
    授权委托书须于一九九六年六月十四日(星期五)前传真或寄至本公司办公地点方为有效。(地址:深圳市富临酒店三楼宴会厅;邮政编码:518020;联系电话:0755—5516879;传真:0755—5516764)。
    请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或法人单位的证明(被授权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于六月十八日下午二时前至会议现场办理出席股东例会的登记手续。
    
承董事会命    秘书
    肖莉 谨启
    深圳,一九九六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