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通告本公司于一九九六年五月二十五日下午二时起在深圳市富临酒店三楼宴 会厅召开第八届股东例会,讨论并酌情通过下列议案:
    1、董事会一九九五年度工作报告
    2、一九九五年度经审核报表及审计报告书
    3、一九九五年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方案
    4、监事会一九九五年工作报告
    5、选举董事
    6、章程修改方案
    7、聘请一九九六年度核数师
    
承董事会命    秘书 肖莉 谨启
    深圳,一九九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注:1、出席资格
    于一九九六年四月二十六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 在册的股东有资格出席或委派代表出席本届股东例会,行使投票表决权。委托人需 填写授权委托书。本通告后附有授权委托书。
    2、出席登记
    请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或法人单位的证明(被授权人持本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于五月二日至五月二十日办公时间前往下列地点 办理出席股东例会的登记手续(联络电话:0755-5516879,传真:0755-5516764):
    (1)深圳市罗湖区水贝二路14栋万科大厦二楼总经理办公室;
    (2)香港九龙汉口道5-15号汉口中心317-9室。
    3、重要提示
    如于五月二十日办公时间结束时登记出席的股东所持有的股份不足公司总股本 的50%,董事会将于五月二十二日在深圳《证券时报》和香港《南华早报》等再次 公告,本届股东例会将顺延至六月十八日在相同时间和地点举行。 顺延召开的股东 例会将以现场登记方式举行,出席会议资格将以五月二十四日下午收市时登记在册 的股东为准。敬请股东留意。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 出席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 届股东例会并行使投票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_______
    委托人股东帐号:_______
    持股数:______股A/B股
    委托日期:______
    被委托人签字:_________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