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04 年度派息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获2005 年4 月29 日召开的2004 年度(第17 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派息、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2004 年度派息方案为:以公司股权登记日收市时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1.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A 股社会公众股中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 股派1.35 元现金,B 股不扣税)。
    本公司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公司股权登记日收市时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股份转增5 股。
    截止2005 年6 月17 日,公司总股本为2,273,964,091 股,以此为基数,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3,410,946,136 股。
    二、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及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
    1.A 股股权登记日为2005 年6 月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05 年6 月29 日,A 股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为2005 年6 月29 日;
    2.B 股最后交易日为2005 年6 月28 日(T 日),除权除息日为2005 年6 月29 日,B 股股权登记日为2005 年7 月4 日,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为2005 年7 月5 日。(因7 月1 日为香港假期,B 股股权登记日和股息派发日(T+3 日)及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T+4 日)都相应顺延一个工作日。)
    三、派息及公积金转增股本对象
    1.截至2005 年6 月28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A 股股东;
    2.截至2005 年7 月4 日(最后交易日2005 年6 月28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B 股股东。
    四、派息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法
    1、A 股公众股股息于2005 年6 月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至其资金账户。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A 股股份于2005 年6 月29 日直接记入股东的证券账户。
    2、B 股股息于2005 年7 月4 日通过股东托管券商或托管银行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B 股股份于2005 年7 月4 日直接记入股东的证券帐户。若B 股股东在7月4 日办理了“万科B”转托管,其股息、转增股份仍在原托管证券商或托管银行处领取。
    3、根据公司章程规定,B 股现金股息以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第一个工作日(2005年5 月9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币兑换人民币的基准价折为港币支付,折算汇率1 港币=1.0609 元人民币。
    4、国家股、法人股及高管股股息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5、A 股公众未托管股息由投资者在办理确认托管后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领取。
    五、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增减 转增前 (+,-) 转增后 占总股本比例 转增增加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158,250,954 79,125,477 237,376,431 6.96% 其中:国家持有股份 158,250,954 79,125,477 237,376,431 6.96% 2、募集法人股份 173,263,830 86,631,915 259,895,745 7.62% 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331,514,784 165,757,392 497,272,176 14.58%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1,577,183,899 788,591,949 2,365,775,848 69.36% 其中:高管股 1,710,430 855,215 2,565,645 0.08% 2、境内上市外资股 365,265,408 182,632,704 547,898,112 16.06% 已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1,942,449,307 971,224,653 2,913,673,960 85.42% 三、股份总数 2,273,964,091 1,136,982,045 3,410,946,136 100%
    上述股份变动情况是依据截止2005 年6 月17 日公司股本得出,由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万科转2”转股的影响,派息及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实际股本数可能会出现变化。
    六、本次转增股本实施后,以新股本3,410,946,136股摊薄计算,2004 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257元。
    七、咨询机构: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梅林路63 号万科建筑研究中心
    咨询电话:0755-25606666-295,传真:0755-83152041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五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