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万科转2"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当公司派发红股、转增股本、增资扩股(不包括可转债转换的股本)、配股、派息等情况使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转换价格按下述公式调整:
    调整前的转股价格为P0,送股率或股份转增率为n,增发新股或配股率为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则调整后的转股价格P为:
    1、送股或转增股本: P= P0/(1+n);
    2、增发新股或配股: P=(P0+Ak)/(1+k);
    3、派息: P = P0-D;
    4、上述1、2两项同时进行: P=(P0+Ak)/(1+n+k);
    5、上述1、3两项同时进行: P=(P0-D)/(1+n)。
    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于2005年6月29日实施2004年度每10股派发人民币1.5元(含税)并转增5股的派息、转增股本方案后,万科转2的转股价格相应由原来的每股人民币5.48元调整为每股人民币3.55元。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05年6月29日开始实施。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五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