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以传真方式于2005年3月1日发出,会议于2005年3月4日在公司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召集人丁福源先生主持。
    监事会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受让上海南都、苏州南都和浙江南都部分股权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0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