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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分红派息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获2004年4月15日召开的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515,751,91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1股红股、派0.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A股社会公众股中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0.2元现金,B股不扣税),分红前总股本为1,515,751,914股,分红派息后总股本增至2,273,627,871股。
    本公司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公司股权登记日收市时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股份转增4股。
    二、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及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
    本次派息的A股股权登记日为2004年5月25日,B股最后交易日为2004年5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04年5月26日,A股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为2004年5月26日,B股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为2004年5月31日。
    三、分红派息及公积金转增股本对象
    本次派息、送股、转增对象为:截至2004年5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法
    1、A股公众股股息于2004年5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至其资金账户。本次派送、资本公积金转增A股股份于2004年5月26日直接记入股东的证券账户。
    2、B股股息于2004年5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券商或托管银行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本次派送、资本公积金转增B股股份于2004年5月28日直接记入股东的证券帐户。若B股股东在5月28日办理了“万科B”转托管,其股息、转增股份仍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3、根据公司章程规定,B股现金股息以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第一个工作日(2004年4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币兑换人民币的基准价折为港币支付,折算汇率1港币=1.0610元人民币。
    4、国家股、法人股及高管股股息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5、A股公众未托管股息由投资者在办理确认托管后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领取。
    五、本次派送、资本公积金转增A股股份起始交易日为2004年5月26日,派送、资本公积金转增B股股份起始交易日为2004年5月31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
    根据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实施派息、送股以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股权登记日收市时公司总股本为基准。因公司可转债未转股部分已完成赎回,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前不再存在因可转债转股导致的股份变化。本次送股、转增完成后,将导致股本变动如下:
派送、转增前 本次变动增减(+,-) 派送、转增后 占总股 送股增加 转增增加 本比例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105,500,636 10,550,063 42,200,255 158,250,954 其中: 国家持有股份 105,500,636 10,550,063 42,200,255 158,250,954 2、募集法人股份 115,509,220 11,550,922 46,203,688 173,263,830 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221,009,856 22,100,985 88,403,943 331,514,784 14.58%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1,051,231,786 105,123,179 420,492,714 1,576,847,679 69.36% 2、境内上市外资股 243,510,272 24,351,027 97,404,109 365,265,408 16.06% 已上市流通股份合计1,294,742,058 129,474,206 517,896,823 1,942,113,087 三、股份总数 1,515,751,914 151,575,191 606,300,766 2,273,627,871 1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本后,按新股本2,273,627,871股摊薄计算,2003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239元。
    八、咨询机构: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地址:深圳市梅林路63号万科建筑研究中心
    咨询电话:0755-25606666-296,传真:0755-83152041。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四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