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截至一九九五年五月十八日办公时间结束时登记出席原定一九九五年五月二十四日举行的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股东例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股份不足公司总股本的50%,故第七届股东例会将从原定日期延期至一九九五年六月六日星期二下午二时起在深圳市富临酒店举行,将讨论并酌情通过的议案不变,即
    (1)董事会一九九四年度工作报告;
    (2)一九九四年度经审核报表及审计报告书;
    (3)一九九四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方案;
    (4)监事会一九九四年度工作报告;
    (5)选举董事;
    (6)选举监事;
    (7)章程修改方案;
    (8)授权董事会聘请一九九五年度核数师议案;
    (9)授权董事会定向发售或回购不超过10%股份议案。
    附注:
    1、出席资格
    于一九九五年五月二十六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且持有本公司股票3000股及以上股东有资格出席或委派代表出席本届股东例会,没有资格出席本届股东例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有出席资格的股东或董事会成员代表出席并投票。委托人需填写授权委托书。本通告后附有授权委托书。
    2、交回授权委托书和出席登记
    授权委托书须于一九九五年六月二日星期五前送达或寄至本公司办事处(深圳市罗湖区水贝二路十四栋万科大厦四楼,邮政编码:518020;联系电话:0755-5516874;传真:0755-5531696)方为有效。
    请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或法人单位的证明(被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于六月六日下午二时前至会议现场办理出席例会的登记手续。
    
承董事会命    秘书
    郁亮 谨启
    深圳,一九九五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