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04年11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际参会董事九名,各位董事经过充分沟通,以传真方式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为满足公司持续快速发展的需要,保证公司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公司决定向中信实业银行石家庄分行申请1.8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保定天威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使用其中1亿元,由本公司提供担保,并由保定天威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授信品种包括贷款(执行基准利率)、银行承兑汇票(20%保证金)、信用证(30%保证金)等。授权公司总经理景崇友先生签署与授信有关的法律文件并在担保限额内决定各笔担保的数额并签署有关文件。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