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6年12月19日以传真或送达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2006年12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公司九名董事全部参加了会议,各位董事经过充分沟通,以传真方式对所议事项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四川新光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川新光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光硅业")是本公司的参股子公司,总股本3.085亿元人民币,本公司持有其35.66%的股份,为其第二大股东。2006年2月24日,经本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2006年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文件(详见2006年2月2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为保证工程项目资金的需求,公司决定在2006年担保总额3.5亿元人民币范围内,为其在中信银行成都分行提供伍仟万元的项目贷款担保,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签署之日起陆年,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文件。
    截至2006年12月26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担保28177.86万元人民币(不包括公司为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7000万元担保,详见2006年12月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重要事项公告》)。其中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15177.86万元人民币,向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13000万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