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及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8月5日,公司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5]947号),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方案已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准。
    特此公告。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