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亚实业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法人股3900万股,是本公司第二大股东。该公司已将持有的本公司3000万股法人股质押给兴业银行广州分行用于贷款,质押期限为2003年8月22日至2006年8月22日,上述质押已于2003年8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三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