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6年8月21日在广东东莞召开,本公司全体监事陈海青、王波、黄新元出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长陈海青主持。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下列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全文及摘要)
    (详见http://www.sse.com.cn),并提出如下独立审核意见:
    1、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06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截至本意见提出之日,未发现参与2006年中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泄露报告信息的行为。
    此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示范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事会议事示范规则>的通知》及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后修订的《公司章程》,特全面修订本公司的《监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http://www.sse.com.cn)。
    此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2006年5月修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后修订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修订本公司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全文详见http://www.sse.com.cn)。
    此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广东冠豪新港印务有限公司提供1000万元信用担保的议案》
    广东冠豪新港印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注册资本2000万元,本公司控股比例为95%。该公司注册地址为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夏港大道明华街4号,法人代表为林波,主营业务为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刷。截止2006年06月30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本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累计总额为1556万元;广东冠豪新港印务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8.36%,且无对外担保事项。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现以本公司信用担保向银行融资1000万元。
    此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6年8月23日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