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二○○六年四月十一日召开,本公司董事林波、黄阳旭、麦庆华、曾忠生、雎国余、赵伟、谭劲松出席本次会议,刘焕彬董事出差在外地,委托谭劲松董事代为表决;陆鹏程、黄阳辉董事出差在外地,委托黄阳旭董事代为表决;吴焕春董事委托曾忠生董事代为表决。本公司监事黄新元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副董事长黄阳旭主持。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的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推举林波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张如贵先生因工作调动,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董事长职务出现空缺,董事会选举林波先生为公司新任董事长,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林波先生简历:中国国籍,42岁,汉族,中共党员,暨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983年就读于广东民族学院数学系;1987年开始在广东省财政厅工作,任综合计划处副主任科员;1993年起在香港飞龙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工作,先后任业务部副经理、经理,飞龙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05年10月任广东粤财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公司部分存货进行抵押的议案》
    因贷款需要,需将公司的存货抵押给中国农业银行湛江市分行。截止2006年3月31日,公司原纸的帐面余额为5778吨,价值3822万元;产成品的帐面余额为4485吨,价值4098万。拟将上述存货抵押,分别借款人民币1900万元、2000万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熊伟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原证券事务代表卢珂泽先生由于个人原因辞去其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证券事务代表一职出现空缺。现由董事会秘书曾忠生先生提名,聘任熊伟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熊伟先生简历:中国国籍,35岁,中共党员,中共广东省委党校经济学研究生;1994年7月-2000年10月任广东粤财信托投资公司业务经理。2000年10月-2005年6月任民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任、香港业务负责人、广东粤丰投资公司董事、证券营业部总经理等职务。2004年6月后受民安证券股东单位派遣参与收购广东华龙集团股份公司(上市公司)股权工作,重组阶段履行该公司经营班子成员、董事会秘书等职责。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1: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我们作为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推举林波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董事会推举林波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2、经审查,董事会推举的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林波先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3、同意推举林波先生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独立董事签名:雎国余、刘焕彬、谭劲松、赵伟
    二○○六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