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4月11日上午9:00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100,000,000股(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全为非流通股股东),占公司总股本的62.54%,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如贵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议项经全体与会股东投票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张如贵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张如贵先生由于工作调动原因,现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
    表决结果:《关于张如贵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的议案》的表决均为同意10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关于推举林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由于张如贵董事因工作调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的组成将出现空缺,现提议推举林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期满。
    林波先生简历:
    中国国籍,42岁,汉族,中共党员,暨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983年就读于广东民族学院数学系;1987年开始在广东省财政厅工作,任综合计划处副主任科员;1993年起在香港飞龙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工作,先后任业务部副经理、经理,飞龙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05年10月任广东粤财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关于推举林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的表决均为同意10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审议《关于修改 <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 [206]38号《关于印发<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的通知》的要求,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进行修改。
    表决结果:《关于修改 <公司章程>的议案》的表决均为同意10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中信协诚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中信协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