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期间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也无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2、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即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可获付3.2股的对价股份。
    3、本公司将于近期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有关公司停、复牌的具体时间详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一、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4月10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4月6日~4月10日每日9:30~11:30、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如贵先生。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委托董事会投票(征集投票权)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公司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公司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443人,代表公司股份11233097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0.21%。
    参加表决的非流通股股东5人,代表公司股份10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2.5%。
    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438人,代表公司股份12330974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20.55%,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共计24人,代表公司股份1945531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3.24%;参加网络投票的共计1414人,代表公司股份10385443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7.3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相关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下简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详细内容,详见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3月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的《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全文修订稿)。
    2、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如下
    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份总数为112,330,974股,其中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份数为123330974股,表决结果为:通过。具体投票表决如下:
代表股份数(股) 同意股数(股) 反对股数(股) 弃权股数(股) 赞成比率(%) 全体股东 110,343,976 1,932,398 54,600 98.23% 流通股股东 10,343,976 1,932,398 54,600 83.89% 非流通股东 100,000,000 0 0 100.00%
    参加表决的前十大流通股东持股、表决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投票情况 1 北京盖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450000 同意 2 周杨艳 410700 同意 3 陈宋孟 383900 同意 4 陈书江 370000 反对 5 彭美珠 266751 同意 6 梅文彬 188000 同意 7 徐敏晔 134100 同意 8 张惠娴 126300 反对 9 胡银龙 123400 同意 10 吴丽娴 120000 同意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广东中信协诚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鲁礼荣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未有股东提出新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