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6年3月3日发出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06年3月28日,本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关于增加本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函,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6)38号《关于印发<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的通知》的要求,建议本次股东大会增加对《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提案》的审议。
    董事会决定将起列入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新增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会议日期及原定的其他会议议程不变。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