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06年3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了《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有关要求,现公告对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4月10日 14:30-17:30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4月6日-- 4 月10日期间交易日的每日9:30-11:30、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址: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3.审议事项:《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4.股权登记日:2006年3月29日
    5.召集人: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提示性公告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两次会议提示性公告,两次公告时
    间分别为2006年3月28日、2006年4月4日。
    二、会议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社会公众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3月29日,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会议。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流通股东,均有权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受托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及保荐人、见证律师。
    四、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本方案需要获得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和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方为通过。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对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投票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三种方式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征集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5)如果同一股份既通过互联网投票又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以互联网投票为准。
    3.流通股股东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投资者自身利益;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果本次股东会议议案获得通过,无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出席会议或是否赞成审议事项,均需无条件接受会议决议。
    五、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帐户、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须持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帐户卡;授权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登记地址:广东省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区乐怡路6号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书面回复地址:广东省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区乐怡路6号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524022
    3.登记时间
    2006年3月30日-4月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
    六、董事会征集投票权
    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采取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投票权的形式,使中小投资者充分行使权力,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有关征集投票权的具体事宜详见《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七、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八、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联系方式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地址:广东省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区乐怡路6号
    邮政编码: 524022
    联系电话:0759-3632030、3632888转2830
    传真:0759-3632000
    联系人: 曾忠生、卢珂泽
    附件: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授权委托书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1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 投票流程
    1、 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简称 表决议案数量 说明 738433 冠豪投票 1 A股 深市挂牌投票代码 深市挂牌投票简称 表决议案数量 说明 363433 冠豪投票 1 A股
    2、 表决议案
公司简称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对应的申报价格 冠豪高新 1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1元
    3、 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二、 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冠豪高新"A股的沪市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738433 买入 1元 1股
    如某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申报内容相同。
p>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738433 买入 1元 2股
    三、投票注意事项
    1、 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 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附件2
    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
    姓名: 联系电话:
    股东帐户号码: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6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及剪报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