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年度股东大会于二○○五年五月二十六日上午9:00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100,000,000股(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为非流通股股东),占公司总股本的62.5%,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韩晓进因故未能出席,指定由副董事长赖财荣主持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以上议项经全体与会股东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董事会二○○四年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了监事会二○○四年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了二○○四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审议通过了二○○四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审议通过了二○○五年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0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六)审议通过了二○○四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二○○四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拟定二○○四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如下:
    二○○四年度本公司税后利润为17,234,740.95元,计提10%法定公积金和5%公益金共2,585,211.14元后,加上年转入未分配利润41,346,938.39元,扣除支付2003年度应付股利24,000,000.00元,可供投资者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31,996,468.19元。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16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元(含税),共派发1600万元,剩余期末未分配利润15,996,468.19元,留转至下年度由全体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10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七)审议通过了续聘公司二○○五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二○○五年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审计机构,年度审计报酬为人民币33万元,因审计发生的交通、住宿等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同意10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改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中信协诚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中信协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五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