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2003年度股东大会于2004年5月20日上午9:00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90,00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25%,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韩晓进因故未能出席,指定由副董事长赖财荣主持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股东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下列决议:
    (一)通过了《二○○三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000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通过了《二○○三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000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通过了《二○○三年度财务决算方案及二○○四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9000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通过了《二○○三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03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03年度本公司税后利润为24,079,701.72元,计提10%法定公积金和5%公益金共3,611,955.26元后,加上年转入未分配利润43,879,191.93元,扣除本年支付2002年度应付股利23,000,000.00元,可供投资者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41,346,938.39元。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16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含税),共派发2400万元,剩余期末未分配利润17,346,938.39元,留转至下年度由全体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9000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通过了《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二○○四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二○○四年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审计机构,年度审计报酬为人民币33万元,因审计发生的交通、住宿等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同意9000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四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