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二○○四年三月二十一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公司全体监事陈海青、王波、黄新元出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长陈海青主持。
    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本次监事会会议通过下列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原募集资金项目年产15000吨特种防伪纸项目扩大规模并变更实施地点建设的议案》:
    同意将原募集资金项目:投资19770万元实施年产15000吨特种防伪纸项目,扩大规模并变更实施地点在广州开发区科学城建设为年产2.5亿平方米特种防伪纸项目,项目总投资19967.54万元,计划用募集资金投资19770万元,公司自筹197.54万元。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此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能够保证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保证募集资金产生效益,实现公司资源的合理配置,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提高股东的投资回报率,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本议案需提请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四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