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四维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于2003年8月26日上午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公司独立董事邵树良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特委托独立董事欧明刚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全部监事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宗云先生主持,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半年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洪波先生、易先盂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以上人员的简历附后。
    三、审议通过《关于解聘李友涛先生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本公司独立董事何建国先生、欧明刚对上述人事任免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合法,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四、审议通过《关于兴建四维科技公寓和改造员工居住环境的报告》,费用预计为180万元,计划从法定公益金中列支。
    特此公告!
    
重庆四维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8月26日
    附简历:
    1、易先孟:男、32岁,双学士、在读MBA、经济师、律师:1995年毕业于武汉大学,1995-1997年在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工作,1997-1999年在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工作,2000-2001年在湖北大晟律师事务所工作,2001年-2002年在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工作,2002年至今任伟星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部长。
    2、洪波:男、36岁,大学本科学历:1990年毕业于宁波大学,1990-1992年在浙江省临海市更楼中学任教,1992年至今工作于伟星集团有限公司,1995年至今任伟星集团工艺品公司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