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伟星集团有限公司通知,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市部报送的《重庆四维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文件已经上市部审核通过,该部同意伟星集团有限公司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披露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全文。
    此次股权转让后,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由原来所持有四维瓷业国家股19585.7285万股(占四维瓷业总股本56.52%)减少至9645.7285万股(占四维瓷业总股本27.83%);伟星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协议转让的四维瓷业股份9940万股(占四维瓷业总股本28.69%),股份性质由股家股变更为社会法人股。通过此次转让,伟星集团有限公司将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特此公告!
    附件:重庆四维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重庆四维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