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 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00年年末总股本1.375亿股为基数, 向 全体股东每10股送1股派0.25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实际每10股送1股);另 外,公司决定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7股,共转增96250000万股, 资 本公积金余额为66755007.84元.
    二、股权登记日和除权日:
    本次派送红股红利的股权登记日为2001年3月23日,除权日为2001年3月26日。
    三、红利发放日:
    红利发放日为2001年4月18日。
    四、每股税前税后红利金额:
    每股税前红利金额为0.025元, 个人股东以现金红利抵扣所得税后每股税后金 额为0元,法人股东每股税后金额为0.025元。
    五、红利发放年度和发放范围:
    本次红利发放年度为2000年,派送红股红利的对象为截止2001年3月23 日下午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六、派送红股红利的方法:
    本次所送红股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计算机网络根据登记在册股东的持股数 量按比例自动计入其股东帐户。
    本次所送红利:其中发起人股东的红利直接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领取。社会公 众股中的个人股东实际现金红利为0; 社会公众股中的法人股东由本公司委托上海 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在2001年4月17 日将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 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划付给其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现金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 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暂由结算公司保管,当投资者办理指定 交易并生效后,结算公司即把该投资者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其指定的证券公 司,投资者在办理指定交易的第二个交易日即可领取到现金红利。
    七、本次所送可流通红股起始交易日为2001年3月26日。
    八、实施送股后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本次送股前 本次送股增加 本次送股后 所占比例
(一)、尚未流通股份
发起人股份 88000000 70400000 158400000 64%
其中:国家股持有股份 77721145 62176916 139898061 56.524%
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369743 295794 665537 0.269%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9909112 7927290 17836402 7.207%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88000000 70400000 158400000 64%
(二)、已流通股份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49500000 39600000 89100000 36%
已流通股股份合计 49500000 39600000 89100000 36%
(三)、股份总数 137500000 110000000 247500000 100%
    九、公司2000年每股收益为0.26元, 实施本次送股后, 按新股本摊薄计算的 2000年每股净收益为0.14元。
    十、咨询事项:
    地点:重庆四维瓷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电话:023-68820484 023-47881756
    传真:023-68820484 023-47881756
    
重庆四维瓷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