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近日从公司国家股股东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处获悉: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与伟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集团”)海南鑫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鑫维”)经协商达成共识,于2002年12月20日分别与上述两家公司签订了关于转让重庆四维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家股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并于2002年12月30日经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渝办〖2002〗82号文、〖2002〗84号文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根据《股权转让协议》,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拟向伟星集团转让9940万股国家股(占本公司总股本28.68%),拟向海南鑫维转让2800万股国家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08%),转让价格均为1.295元/股。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伟星集团有限公司将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海南鑫维将成为本公司第三大股东。本次股权转让前,,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195857285股国家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6.52%;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继续持有本公司国家股6845728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9.76%。
    二、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股本总额不变。
    三、受让方的基本情况:伟星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75年。注册资本9769.21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胡素文。截止2001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936746142.60元、净资产362912531.53元。2001年实现销售收入571545150.64元,利润总额86150960.91元。公司法定地址:浙江省临海市尤溪镇,目前该公司已发展成为以实业经营为根基、集房地产开发、商贸、金融投资为一体、拥有自营进出口权的集团公司。
    海南鑫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是一家在海南省注册的公司,注册资本66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李友谊。该公司主要从事风险投资、产权投资、实业投资、股权投资等投资性业务。截止2001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96310384.95元、净资产96181075.87元。2001年实现利润146219.42元。
    四、本次股权转让的转让方和受让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伟星集团和海南鑫维之间也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本次《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前六个月内,本公司关联法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买入卖出本公司股票之行为。
    六、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尚须获得国家财政部批准,其相关材料正在准备,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和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正在编制之中,此项股权转让如有新的进展,本公司将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重庆四维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1月16日
    备查文件:
    1、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与伟星集团有限公司签定的股权转让协议;
    2、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与海南鑫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签定的股权转让协议;
    3、重庆市政府办公厅渝办〖2002〗82号文;
    4、重庆市政府办公厅渝办〖2002〗84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