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接本公司第二大股东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通知,该公司拟将所持有的本公司89,403,846股有限售条件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67%)转让给第三方,目前已与第三方签订意向协议书,协议以重庆国资委、重庆市政府批准为生效条件。
    公司将密切关注第二大股东股权转让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权的变更,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四维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七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