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日前公司第一大股东青海中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4.38%的股份)向公司提交了关于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修改公司章程》的临时提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此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同意提交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新增加提案的内容全文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除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重庆四维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七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