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1.3股、以未分配利润向流通股东定向派送2.5股并派送现金1,248,398元(含税) ,本次股改流通股股东每10股合计获得3.8股。
    2、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A股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11月07日。
    3、除权除息日:2006年11月08日,因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涉及利用未分配利润派送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在股权登记日次日对公司股票作除权处理,并计算除权除息价。
    4、复牌日:2006年11月09日,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5、自2006年11月09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四维瓷业",股票代码"600145"保持不变。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重庆四维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四维瓷业、本公司、公司)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10月16日下午14:00,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10月12日~2006年10月16日期间的交易日,每个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重庆四维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分配利润定向派送预案》,表决结果如下: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的赞成率为98.50%,其中流通股股东的赞成率为89.04%。
    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已经刊登在2006年10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介
    本方案的对价安排形式为:(1)送股:本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以其持有的部分股份向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获送1.3股股份。(2)未分配利润定向派送: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股权登记日流通股股数为基数,公司以2006 年1-6月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列示的未分配利润进行分配,向方案实施之股权登记日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股定向送红股2.5股并向方案实施之股权登记日在册的流通股股东定向派送现金1,248,398元,全部用于上缴税金。合计对价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2.8股,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的2.5股红股中,只有相当于每10股获送1.5股部份是非流通股股东作出的对价安排,其余部份为流通股东因分红而应得的部份。向流通股东派发现金的目的用于缴纳公司派送产生的相应税款。本次股改流通股股东每10股合计获得3.8股。
    在上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所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非流通股股东特别承诺:
    (1)非流通股东成都干道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对价由青海中金代为支付。本次股改完成后,被代付对价的成都干道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在办理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时,应先征得青海中金的同意,并由上市公司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2)青海中金将在2006年至2008 年度股东大会上提议并赞同公司以现金分红方式或以现金分红并送股或转增股本方式进行分配,分红比例将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不计年初未分配利润)的30%。
    2、方案实施的内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1.3股份、未分配利润向流通股东每10股定向送红股2.5股并派送现金1,248,398元。相当于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0.936股。
    3、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执行对价安排前 执行对价安排后 序号 执行对价安排的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本次执行对价安排股份数量(股)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青海中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99,400,000 28.69 -7,336,759 92,063,241 24.38 2 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 96,457,285 27.84 -7,053,439 89,403,846 23.67 3 重庆万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8,635,047 5.38 -1,362,688 17,272,359 4.57 4 四川石油输气广汉公用实业开发公司 3,727,010 1.08 -272,538 3,454,472 0.91 5 重庆天和洁具有限公司 2,608,906 0.75 -190,776 2,418,130 0.64 6 成都干道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注) 931,752 0.26 0 931,752 0.25 7 非流通股合计 221,760,000 64.00 -16,216,200 205,543,800 54.42 8 流通股份 124,740,000 36.00 47,401,200 172,141,200 45.58 9 总股本 346,500,000 100.00 31,185,000 377,685,000 100.00
    注:非流通股股东成都干道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应送出68,134股股份,这部分对价由青海中金代为支付,本次股改完成后,被代付对价的成都干道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在办理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时,应先征得青海中金的同意,并由上市公司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三、股权登记日、上市日
    1、股权登记日:2006年11月07日。
    2、除权除息日:2006年11月08日,因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涉及利用未分配利润派送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在股权登记日次日对公司股票作除权处理,并计算除权除息价。
    3、对价股份上市日:2006年11月09日,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6年11月09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四维瓷业",股票代码"600145"保持不变。
    五、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的股票对价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股东按送、转股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股权结构变动表
股份类别 股份情况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非流通股 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97,389,037 -97,389,037 0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124,370,963 -124,370,963 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0 90,335,598 90,335,598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0 115,208,202 115,208,202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0 205,543,800 205,543,8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 124,740,000 47,401,200 172,141,2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124,740,000 47,401,200 172,141,200 股份总额 346,500,000 31,185,000 377,685,000
    七、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序号 股东名称 累计可上市流通股股份数(股) 可上市流通时间 承诺的限售条件 1 青海中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8,884,250 G+12月 注2、3 37,768,500 G+24月 92,063,241 G+36月 2 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 18,884,250 G+12月 注2、3 37,768,500 G+24月 89,403,846 G+36月 3 重庆万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7,272,359 G+12月 注2 4 四川石油输气广汉公用实业开发公司 3,454,472 G+12月 注2 5 重庆天和洁具有限公司 2,418,130 G+12月 注2 6 成都干道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 931,752 G+12月 注2
    注:1、G为股权分置改革后首个交易日;2、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3、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青海中金和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4、若自非流通股股份获得流通权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则对限售价格作相应处理。
    八、其他事项
    1、联系办法:
    联系人:杨军、陈艳
    联系电话:023-61088888
    传 真:023-61088999
    联系地址:重庆江津市油溪镇重庆四维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财务指标变化: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总股本、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将发生变化。
    九、备查文件
    1、重庆四维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2、重庆四维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修订稿)。
    特此公告!
    重庆四维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