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四维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重庆四维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中关于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可上市流通股份时间由于工作疏忽发生笔误。
    原为: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序号 股东名称 累计可上市流通股股份数(股) 可上市流通时间 承诺的限售条件 1 青海中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8,884,250 G+12月 注2、3 37,768,500 G+24月 92,063,241 G+36月 2 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 18,884,250 G+12月 注2、3 37,768,500 G+12月 89,403,846 G+36月 3 重庆万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7,272,359 G+12月 注2 4 四川石油输气广汉公用实业开发公司 3,454,472 G+12月 注2 5 重庆天和洁具有限公司 2,418,130 G+12月 注2 6 成都干道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 931,752 G+12月 注2
    注:1、G为股权分置改革后首个交易日;
    2、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3、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青海中金和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4、若自非流通股股份获得流通权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则对限售价格作相应处理。
    现更正为:
序号 股东名称 累计可上市流通股股份数(股) 可上市流通时间 承诺的限售条件 1 青海中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8,884,250 G+12月 注2、3 37,768,500 G+24月 92,063,241 G+36月 2 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 18,884,250 G+12月 注2、3 37,768,500 G+24月 89,403,846 G+36月 3 重庆万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7,272,359 G+12月 注2 4 四川石油输气广汉公用实业开发公司 3,454,472 G+12月 注2 5 重庆天和洁具有限公司 2,418,130 G+12月 注2 6 成都干道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 931,752 G+12月 注2
    注:1、G为股权分置改革后首个交易日;
    2、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3、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青海中金和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4、若自非流通股股份获得流通权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则对限售价格作相应处理。
    由此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更正!
    重庆四维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六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