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四维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于2006年6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董事沈容正先生未参会进行表决。议案经过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一致通过了《关于受让湖南四维洁具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详见公司关联交易公告2006-15);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未通过《关于增补邓寿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弃权董事未说明弃权原因)
    (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5票)。
    特此公告!
    重庆四维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六月六日
    重庆四维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受让
    湖南四维洁具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
    独立意见
    重庆四维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受让湖南四维洁具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议案》,因该项股权转让方之一海口意远实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董事沈容正先生;出让方之二重庆川顺陶瓷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为公司监事、企业管理部副主任。此次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重庆四维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此项股权转让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此项股权转让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关联董事沈容正先生回避表决。该项股权转让着眼于公司发展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的情况。
    独立董事(签字):
    2006年06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