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三届八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05年12月20日以传真、电话和专人送达等发式发出,会议于2005年12月28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7名董事全部参与了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到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重庆证监局检查情况的整改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审议以土地、机器设备进行抵押贷款的议案》。
    公司在2003年因发展生产经营需要分别将公司的六宗土地及部份
    机器设备作为贷款抵押物向银行分别贷款2600万元、2400万元、2250万元人民币。
    公司以此次重庆证监局检查为契机,规范公司运作,补充完善相关的手续,己提交董事会补充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对重庆监管局检查情况的整改报告.
    
重庆四维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