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公司第二大股东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通知,该公司已于近日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96457285股国家股(占公司总股本27.84%)中的48220000股重新办理质押。其中:29020000股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上清寺支行(占国家股的30.08%,占总股本的8.37%),质押期限:2005年10月27日至2006年10月27日;19200000股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解放碑支行(占国家股的19.90%,占总股本的5.54%),质押期限:2005年10月27日至2006年10月27日。并己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重庆四维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五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