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接公司第二大股东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的通知,鉴于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转让2800万股四维瓷业国家股股权给海南鑫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行为(上述事项公司于2003年1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进行过披露)至今仍未获得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准同意。经双方协商,终止四维瓷业2800万股国家股权的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重庆四维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