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四维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5年2月24日上午在公司本部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对于2005年2月18日以传真通讯方式发出的会议议案进行表决。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董事沈容正先生因在外地出差途中未参加表决。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兴国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公司在2005年内以贷新还旧方式向中国银行江津市支行申请贷款人民币叁仟万元整,贷款期限一年。
    2、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公司在2005年内以贷新还旧方式向中国建设银行江津市支行申请贷款人民币六仟叁百万元整,贷款期限一年。
    3、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公司在2005年内以贷新还旧方式向中国农业银行江津市支行申请贷款人民币柒仟万元整,贷款期限一年。
    以上贷款总额共计人民币壹亿陆仟叁百万元整。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全权办理相关事宜,经理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总额度内对贷款的额度、期限进行安排。
    特此公告
    
重庆四维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