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青海中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通知青海中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受让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伟星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994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8.69%)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收购报告书已于2004年6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两报上披露过。
    关于本次股权的转让事宜尚须由青海中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伟星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过户手续。我公司将根据相关事宜的进程,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四维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四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