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度股东大会于1998年4月15 日在青岛海天大 酒店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51人,代表201172468股占公司总股本270000000股 的74.51%。经大会审议,以投标表决的方式逐项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1997年董事会工作报告(201172468股赞成,占参加会议股份总 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1997年总经理工作报告(201172468股赞成,占参加会议股份总 数的100%);
    三、审议通过了1997年年度报告,年报摘要(201172468股赞成,占参加会议股 份总数的100%);
    四、审议通过了1997年财务决算报告(201172468股赞成,占参加会议股份总数 的100%);
    五、审议通过了1997年利润分配预案(201172468股赞成,占参加会议股份总数 的100%);
    公司97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08263.97利润总额16025.58万元,净利润13729. 84 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提取10%法定公积金计 1372 .98万元,提取10%法定公益金计1372.98万元,提取10%任意公积金计1372.98 万 元后,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9610.89万元。鉴于公司目前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 为确保产 业结构由日常家电业向电子信息产业的顺利调整,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稳定增长,董 事会决定98年内利润不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审议通过了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修改的公司章程(201171068股赞成, 占参加会议股份总数的99.99%);
    七、审议并逐项通过了1998年配股预案:
    1、(1)以1997年末总股本27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配 3 股 (201167468股赞成,占参加会议股份总数的99.99%);
    (2)配股价定为8-12元(201166768股赞成,占会议股份总数的99.99%);
    (3)本次配股中,国有法人股东青岛海信集团公司拟以其持有的" 辽宁海信电子 有限公司"51%的权益认购部分应配股权,其余部分做放弃处理, 具体认购股数以评 估后的净资产值计算为准;社会公众股东此次应配2100万股(201171468股赞成,占参加会议股份总 数的99.99%);
    2.配股资金主要用于(201172468股赞成,占参加会议股份总数的100%);
    (1)引进专用仪器设备开发生产大屏幕数字化多媒体终端
    (2)生产54厘米多媒体彩电20万台
    (3)机壳注塑和喷涂生产线改造
    (4)引进机芯技术增产彩电10万台
    (5)多媒体计算机二期扩容
    (6)彩电售后服务网络建设
    (7)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以上配股预案尚须经青岛证管办出具意见,并报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后实施。
    3、本次配股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201172468股赞成, 占 参加会议总数的100%);
    4、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配股有关事宜(201172468股赞成, 占 参加会议股份总数的100%)。
    八、审议通过了授权董事会对5000万元以下项目的投资决策权(201172468股赞 成,占参加会议股份总数的100%)。
    特此公告
    
青岛海信电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八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