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01年8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二届四次 监事会会议。本次与会人员应出席三人,实际出席二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中的有关规定。经到会监事讨论形成有关决议如下:
    一、公司董事及经营层人员在执行公司股东会的有关决议时,无违反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决策程序是合法的,公司健全了相关的 内部控制制度,未发现公司董事、经理人员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 损害小股东或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2001年中期财务报告》正文、摘要和附注、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上半年的经营情况;
    三、公司2001年度配股资金实际投入项目和承诺投入项目是一致的;
    四、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合法、公平、公正的原则,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特此公告。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