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6年2月14日在北京举行,会议通知于2006年2月5日以特快专递方式发出。成燕红监事长主持会议。会议应到监事10人,实到监事9人,李琦监事委托戴刚监事全权行使表决权,到会监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05年工作报告和2006年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取一般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5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经京都和安永两家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5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05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关联交易情况专项稽核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华夏银行监事任职资格和选任程序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全行授信业务核查有关情况的汇报〉的意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了《2005年度监事会对监事的评价及外部监事的相互评价结果》。
    2005年,10名监事参加监事会会议次数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会监事勤勉尽职,按照监事职责认真对有关议案进行审议和决策。部分监事列席了年度内各次董事会议,并积极发表了意见。2005年,各位监事都参加了监事会组织的专项检查,全年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能,对本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合规经营、加强内部控制、提高资产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005年,2名外部监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参加监事会会议,审议各项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监事会专门委员会召集人的职责;根据监事会决议组织和参加了专项检查活动;全年为银行工作时间在15个工作日以上,勤勉尽职,较好地发挥了外部监事的作用。
    表决结果: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一、二、三、四、五、八、十项议案需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期内,监事会就有关事项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次2股东大会,5次董事会会议。监事列席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监督。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法运作,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没有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层履行公司职务时有违法违规,违反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
    公司本年度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年度财务报告经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根据国内和国际审计准则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投入项目和用途与招股说明书中所承诺的一致。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出售资产行为。
    (五)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没有发现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行为。
    (六)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七)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没有异议,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