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联大集团有限公司目前持有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股3.6亿股,占本公司股本总数的8.57%。
    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05)鲁执字第2-4号],因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信佳实业有限公司、联大集团有限公司、联大实业有限公司委托贷款合同纠纷一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联大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2.89亿股国有法人股继续实施冻结,冻结股数占其所持本公司股数的80.28%,占本公司股本总数的6.88%,冻结时间为2005年12月19日至2006年6月18日。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