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议召开及议案审议情况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5年11月17日在北京民族饭店11层会议厅召开,刘海燕董事长主持会议。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层成员出席了会议。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3名,全部为非流通股股东,代表股份总数共计2,834,400,000股,占总股份的67.4857%,符合《公司法》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关于与境外战略投资者及其关联实体、财务投资者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
    同意:2,834,4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2,834,4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律师见证情况
    华夏银行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和表决程序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及其所通过的有关决议均为合法有效。
    三、备查文件
    1、经到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