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5年8月19日在华夏银行大厦三层第七会议室举行。成燕红监事长主持会议。会议应到监事10人,实到监事8人,刘国林、陈雨露监事请假,委托成燕红监事长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经出席会议的监事或其授权委托人举手表决,会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对华夏银行董事、高管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评价意见》,对高管人员的考核结果为称职,对董事的考核结果为称职。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原则同意《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二项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5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