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决定,于2003年10月16日(周四)召开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暨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会议召开日期及时间:2003年10月16日上午9:00;3、会议地点:北京民族饭店(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51号)11层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华夏银行2002年经营情况和2003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2、审议《华夏银行2002年度财务决算和2003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
    3、审议《华夏银行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华夏银行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审议《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审议《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订〈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会议出席对象
    1、2003年10月10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⑴国有法人股、一般法人股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的书面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
    ⑵社会公众股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帐户卡原件及书面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
    授权委托书格式请参考附件。
    2、登记时间及地点:2003年10月13日至2003年10月15日8:30-11:30和14:00-17:00,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投票代理委托书的送达时间和地点同上。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1天,出席会议者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办法:
    地址:北京西城区西单北大街111号华夏银行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32)
    联系人:郭佳隽、孙剑锋
    电话:010-66151199转2907,2921
    传真:010-66122081
    特此通知。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9月15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暨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表决权(或注明具体授权事项)。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人股东帐号:
    持股数量: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