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决定于2005年5月19日上午召开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5年5月19日(星期四)上午9时
    二、会议地点:北京民族饭店(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51号)11层会议厅。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审议《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3、审议《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4、审议《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4年工作报告和2005年工作安排》
    5、审议《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04年工作报告和2005年工作安排》
    6、审议《关于聘请200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
    7、审议《关于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核评价结果的报告》
    8、审议《关于监事会对监事的评价和外部监事相互评价结果的报告》
    9、审议《关于调整董事的议案》
    10、审议《关于调整监事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制定〈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监事津贴制度〉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13、审议《关于修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四、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5年5月10日(星期二)下午3时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五、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05年5月17日-18日9:00至17:00。
    3、登记地点:华夏银行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2、联系办法: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华夏银行大厦(邮编:100005)
    联系人:郭佳隽、许丽荣、王婕、王丽敏
    电话:010-85238565、85238570、85238569
    传真:010-85239605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4月19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