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4年1月13日上午9时在北京民族饭店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9人,实到16人,有效表决票17票,7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刘海燕董事长主持,经出席会议的董事或其授权委托人举手表决,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召集人为樊晡生,成员为许铁良、张利国、乔瑞、余建平;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为姜培维,成员为刘海燕、许铁良、樊晡生、张利国、方建一、李汝革;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为许铁良,成员为吴建、张利国、姜培维、樊晡生、孙伟伟、吴晓梦;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召集人为方建一,成员为刘熙凤、赵京学、张萌、姜培维。
    二、审议通过《关于华夏银行发行次级定期债务的议案》,于2004年向保险公司定向发行次级定期债务,发行规模42.5亿元,期限6年以上,利率4.5%(可上浮10%),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报中国银监会审批。
    三、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改革现行薪资制度的议案》,自2004年1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