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6月28日在北京市民族饭店11层北二会议厅召开,会议通知于2007年6月22日以特快专递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8人,实到13人,张萌、高杰麟董事因公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委托方建一副董事长行使表决权。余建平、赵健董事因公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耿留琪副董事长行使表决权。张明远独立董事因公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委托高培勇独立董事行使表决权。有效表决票18票,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6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方建一副董事长主持,经出席会议的董事或其授权委托人举手表决,会议通过并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改选董事长的议案》,改选翟鸿祥女士为公司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的议案》,鉴于刘海燕先生不再担任华夏银行董事,同意翟鸿祥女士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制度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2006-2007年度设立分行的议案》,董事会要求经营层在执行此议案的过程中向董事会进行汇报。
    表决结果:同意16票(其中3票有一定保留意见,不同意在镇江设立分行),反对0票,弃权2票。(高培勇独立董事及其委托人张明远独立董事弃权,理由是要求对本议案的背景情况和地点选择进一步调研)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29日